自治區黨委通報巡視整改情況
  公佈五方面整改內容針對具體問題有細緻整改措施
  亞心網訊(首席記者範瓊燕)今年3月30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巡視組對我區進行了巡視。7月12日,中央巡視組向自治區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10月11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公佈。
  通報公佈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明黨的政治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執行組織紀律和幹部選拔任用、反映領導幹部的有關問題等五個方面整改內容,每個方面針對不同的具體問題有細緻的整改措施。
  這幾方面的整改均首先從制度方面進行完善。
  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自治區黨委帶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並要求全區各級黨委(黨組)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進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建設領導小組和反腐敗協調小組,完善《自治區反腐倡廉建設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及反腐敗協調小組“五項”工作機制。制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及其《任務分解的意見》,印發《自治區黨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試行)》等。
  在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整改中,改進幹部考核工作。制定關於改進自治區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改進年度考核、目標責任考核、績效考核、任職考察、換屆考察、日常考察以及其他考核考察工作。
  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整改中,針對領導幹部奢靡之風嚴重問題,有關部門草擬了《自治區公務用車控購管理辦法》、《自治區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正在進行修改完善,待自治區公務用車改革方案確定後,即可印發執行。
  在執行組織紀律和幹部選拔任用整改中,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建立整改台賬;對整頓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印發整頓工作通報,總結經驗,指出問題,推進整頓工作深入開展。針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的複雜性、動態性,確定堅持不懈抓三年,第一年抓整頓,第二年抓鞏固,第三年抓提升。堅持每年核定整頓對象,把發生過暴恐案件、班子不力的基層組織都列入整頓範圍,切實做到軟弱渙散一個不漏。
  在反映領導幹部的有關問題整改中,按照自治區黨委安排,自治區紀委下發了《關於對中央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中有關“反映領導幹部的有關問題”的線索辦理工作通知》,緊盯十類問題線索進行全面清理和集中辦理,對涉及廳(局)級幹部問題線索進行了重點核實。
  同時,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反映。聯繫方式:0991-2391530;郵政信箱:烏市健康路2號307信箱;電子郵箱:dwdc@xjts.cn。
  立案查處紀監幹部13人清理5220輛違規公車
  改革創新切實解決“燈下黑”
  著力改革創新,印發《自治區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和《貫徹落實中央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具體措施》。積極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在不增加機構和人員編製的前提下,完成兩輪內設機構調整,負責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主業部門達到12個,占全委19個部門的67%,人員占總編製的64%。新設立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制定了《自治區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監督辦法》,強化紀律約束。
  今年以來,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紀檢監察幹部違紀案件13件13人,公開通報曝光10人,切實解決“燈下黑”問題。自治區紀委監察廳128項議事協調機構調減至19項,地縣兩級紀檢監察機關議事協調機構調減率超過75%。制定《進一步加強自治區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派駐紀檢組長(紀委書記)在駐在單位黨組不再分管紀檢監察以外其他工作。
  新設礦業權採用“招拍掛”出讓
  新設礦業權,除按現行政策和有關規定以協議有償出讓之外,根據市場需求,一律有計劃地採用“招拍掛”等競爭方式出讓。制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業權轉讓變更管理規定(暫行)》和《關於進一步規範煤炭資源有償配置的規定》,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
  同時,加大探礦權和採礦權批後監管力度。組織開展探礦權、採礦權年度檢查工作,對不履行法定義務、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年度檢查、弄虛作假提交資料不實的,作出相應處理和處罰,並責令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經複查仍不合格、逾期不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探礦或採礦許可證,年度檢查結果在網站上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政府機關與所屬企業脫鉤納入國資監管
  針對政府部門及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較為普遍的問題,通報稱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立足自治區實際,借鑒兄弟省市的經驗已形成《關於區級機關與所屬企業脫鉤統一納入國資監管的實施方案》。
  政府機關與所屬企業脫鉤納入國資監管工作全面啟動後,立即對企業資產和人員進行凍結,同時由國資監管機構派駐監事會或監事,先行開展監督工作。對具備直接納入監管條件的企業,2015年6月底前全部納入國資監管範圍;對需要先行改製的企業,在主管部門(廳局)的主導下完成改製後,於2016年底前納入國資監管範圍;對需要進行委托監管的企業,由國資監管機構審核並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於2015年6月底前納入委托監管範圍;對需要退出的企業由主管部門(廳局)具體安排,於2016年底前全部退出。地(州、市)、縣(市、區)政府機關與所屬企業脫鉤納入國資監管工作參照此規定辦理。
  舉行“塔克拉瑪乾的婚禮”
  堅持以現代文化為引領,實施萬村千鄉文化產品惠民行動、新疆民族文學原創和民漢互譯作品工程、連環畫(口袋書)進村入戶行動、維吾爾語手機報下鄉工程等。
  切實築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著眼於推動各族群眾融入現代化、世俗化的生活方式,自治區從5月份起,在南疆四地州的沙雅、阿瓦提、阿圖什、阿克陶、麥蓋提、莎車、皮山、墨玉等8個縣舉行“塔克拉瑪乾的婚禮”,使300多對新人和數萬名各族群眾受到現代文化和社會新風的洗禮。
  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舉辦了以“助文化交流、促民族團結”為主題的民族服飾展活動,促進了各族居民之間的文化交流與情感交流;塔城地區組織文藝骨幹編排演出《家園之戀》輕歌舞劇等精品節目。
  操辦婚喪事宜要報告
  繼續嚴格落實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嫁娶重大事項向紀委和組織部門報告制度。責成自治區紀委會同自治區黨委督查室、自治區人民政府督查室開展專項督查,向社會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受理有關信訪舉報,加大對違反自治區《關於對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的通知》精神相關行為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開通報、曝光一起。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過事前提醒談話、事中跟蹤督察、事後抽查核實等形式,保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承諾事項落實。
  今年以來,96名自治區黨委管理幹部按規定向自治區紀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報告了操辦婚喪事宜情況,並作出承諾。自治區紀委對其中30名幹部進行約談,約談率達31.3%。
  清理離退休幹部占用的公務用車
  嚴格公務用車配備管理。按照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要求,我區開展了公務用車實有數登記工作,從嚴核定各地、各部門公務用車的編製,對已清理的違規公務用車,採取調劑使用、繼續使用、換回退回、拍賣處置等方式進行了糾正處理。目前,已清理5220輛違規公務用車。其中,超編車1760輛、超標車2847輛、違規借車換車613輛。
  為嚴格公務用車管理,年底前要開展的工作有:一是責成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草擬了《自治區公務用車控購管理辦法》、《自治區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正在進行修改完善,待自治區公務用車改革方案確定後,即可印發執行。二是為規範公務用車配備管理,責成財政廳將會同自治區紀委、審計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對各地、各部門占用借用、超編超標、擅自購買公務用車等違規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工作。健全清退處置車輛的責任機制,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12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離退休幹部占用的公務用車和黨政機關借用企業的車輛,逾期未清退的,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針對超編、超標和擅自購買的公務用車,一律沒收,統一調劑和拍賣處置。
  黨委書記每年一次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
  實行“一村一策”整頓措施。督促各地定目標、定措施、定責任,堅持“一個組織一個方案、一個問題一條措施”的原則,量身定製整頓方案。對發生過暴恐案件、極端宗教思想滲透嚴重等情況複雜的重點難點村和社區,組織專人深入調研分析,列出問題清單,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嚴打專項行動,深挖宗教極端根子、打擊村霸,為基層幹部履行職責、發揮作用創造正常的工作環境。
  同時從今年起,每年開展一次地州市、縣市區、鄉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把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對基層組織建設專項工作不落實的,對黨委書記、組織部長進行函詢;對整頓工作不力的,約談黨委書記、組織部長;對問題突出的實行問責。凡被函詢、約談的,當年不得評先選優;凡被問責的,兩年內不得提拔使用。
  招錄選調500大學生到重點鄉鎮工作加強基層
  今年招錄選調500大學生到重點鄉鎮工作;計劃全區招錄鄉鎮公務員1741名,占全區總數的61%,其中南疆1238人,占71.1%。南疆擔任鄉鎮黨政正職8年以上、表現優秀,已辦理提職不離崗的共計22名。南疆鄉鎮機關設立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今年,建設鄉鎮幹部周轉房6612套,解決鄉鎮幹部“走讀”問題。
  進一步明確自治區各級考錄的公職人員,都要以掌握雙語為重點進行4個月的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再錄用上崗,先到村(社區)工作1年,提高雙語運用水平;少數民族聚居地方選配鄉鎮(街道)領導幹部,把懂雙語作為前置條件。
  健全完善“一把手”用人行為監督機制
  健全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對幹部任用動議、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討論決定和任職等環節操作辦法和紀律提出要求,切實把好選人用人的導向關、標準關、資格關、程序關和廉政關。健全完善“一把手”用人行為監督機制,對幹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教育、督促糾正。
  對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進行“大起底”
  按照自治區黨委安排,自治區紀委下發了《關於對中央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中有關“反映領導幹部的有關問題”的線索辦理工作通知》,緊盯十類問題線索進行全面清理和集中辦理,對涉及廳(局)級幹部問題線索進行了重點核實。此外,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還對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30日前涉及十類反映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進行了“大起底”,共清理出線索651件。對清理出的線索,按中央紀委有關規定建立台賬,分類規範處置。7月28日以來,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重點線索進行初核瞭解,已立案50件、處分34人。  (原標題:新疆黨委通報巡視整改情況 公佈五方面整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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